对呀,时间过得可真快,转眼间一年就要过去了,在新的一年里,小答将继续帮助业主解答相关物业的问题。
嗯呐,那我们现在就开始吧!请问小答,住宅业主可不可以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龙8头号玩家但是,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并经全体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可以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当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时,依法没有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都会给予支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还有就是当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那当他人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时,业主如何救济?
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行为人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起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属于前述“擅自进行经营性活动”的情形,权利人请求行为人将扣除合理成本之后的收益用于补充专项资金或者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用途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行为人对成本的支出及其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但是当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时,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哦哦,是这样呀!那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由谁负责呢?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上述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装饰装修房屋是业主的权利,但这一权利的行使应以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我国的房屋,尤其是住宅,多数属于群体式类型,不当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会导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损坏,不仅影响到装修房屋的结构安全和装修人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会影响到相邻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其他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它用。但是,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并不意味着业主个人可以随意支配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是基于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而确立的制度,有关其使用、过户、账户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感谢小答,以上就是我们业主百问百答第十六期的全部内容啦,我们下期将继续为大家带来物业管理方面的知识。